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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县客运班线、旅游客运班线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信息来源于:县交通局 发布时间:2010/2/20
实施主体
运管所
项目种类
1、客运班线
2、旅游客运班线
审批程序
1、运管科或行政服务大厅受理,并向当事人一次性告知所需的申报材料。
2、运管科预审申报班线客运项目,(行政服务大厅受理的转运管科)并签注预审意见,资料不齐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3、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许可形式的,公示1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签注意见后报所领导审核。如申请人为二个以上的进行招投标。
4、所领导根据客运班线审批权限,对四类班浅进行终审。
5、运管科根据终审意见出具《道路运输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一、二、三类客运线路报市运管局审核。
申报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
2、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3、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和拟购置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包括车辆数量、类型、车辆外廓尺寸、车辆技术等级、技术性能检测合格证、、购置时间)
4、企业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及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复印件
5、企业章程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货运单车业户除外)。
6、工商部门的预核名称通知书
7、经营场所(地)证明材料(个体货运单车业户除外)
收费依据标准
渝价[2005]94号:线路牌每块铝质95元,纸质10元,线路牌附卡每张10元。
审批时限
20个工作日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2004年4月30日国务院令(2004)第406号;
2、《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05年7月13日交通部第10号令
3、《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2006年7月28日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6)第22号公告
办理地点:大足县行政服务大厅交通局窗口 电话:43767586
大足县公路运输管理所运管科 电话:43721027
电话:17323991117 17323991759 邮箱:123838989#qq.com
地址:重庆市大足区人社局南贤楼202 邮编:40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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