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读我区中职学校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的农村建卡贫困户子女。
(1)免学费标准:对公办学校一、二、三年级学生给予全部免除学费资助;对民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参照同类公办学校学生免学费补助标准给予资助,不足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不纳入资助范围;未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学安排参加学习和实训的学生不纳入资助范围;未达标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不纳入财政资金资助范围,所需资金由学校承担。学生退学、休学、转学、重读等,累计资助不得超过3年。
(2)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人均2000元一年。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资助标准为3000元/生·年。学生退学、休学、转学、重读等,累计资助不得超过2年。
(3)住宿费资助标准:每生每年平均500元。学生退学、休学、转学、重读等,累计资助不得超过2.5年。
(4)免教科书费标准:400元/生·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