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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大足教育扶贫,符合这些条件的孩子可以免学费、获得补助

  • 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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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9/3/19 11:05:46
  • 来自: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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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扶贫

1、学前教育

(1)免收保教费:对符合条件的受助幼儿免收保教费。标准:原大足县范围内750元/生·期;原双桥区(双路、通桥、龙滩子)范围内按实际收费标准免收。

(2)补生活费:对受助幼儿提供生活费补助。标准:330元/生·期


2、义务教育

(1)义务教育学生免学杂费、免书本费。

(2)贫困生生活费补助:小学500元/生·期;初中625元/生·期。其中走读建卡贫困户子女补助标准:小学750元/生·期,初中875元/生·期;住校建卡贫困户子女补助标准:小学900元/生.期,初中1025元/生.期。


3、普通高中

(1)免学费: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学费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全部免收;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按物价部门核定的当地同类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学费标准免收,其余不足部分学校可以向学生收取。

(2)免收教科书费:400元/生·年。

(3)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为1500元/生·年、2500元/生·年、3000元/生·年三个档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资助标准为3000元/生·年。


4、中职教育

就读我区中职学校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的农村建卡贫困户子女。

(1)免学费标准:对公办学校一、二、三年级学生给予全部免除学费资助;对民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参照同类公办学校学生免学费补助标准给予资助,不足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不纳入资助范围;未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学安排参加学习和实训的学生不纳入资助范围;未达标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不纳入财政资金资助范围,所需资金由学校承担。学生退学、休学、转学、重读等,累计资助不得超过3年。

(2)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人均2000元一年。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资助标准为3000元/生·年。学生退学、休学、转学、重读等,累计资助不得超过2年。

(3)住宿费资助标准:每生每年平均500元。学生退学、休学、转学、重读等,累计资助不得超过2.5年。

(4)免教科书费标准:400元/生·年。


5、高等教育

2016—2017年贫困户子女就读大学新生入学时给予一次性资助5000元。2018年按以下政策执行:

(1)学费资助。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实际学费标准在8000元以内的全额补助,超过8000元的定额补助8000元,超出部分可通过助学贷款途径解决,学生就读期间助学贷款由财政全额贴息。

(2)生活费资助。在渝高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含重庆市户籍和非重庆市户籍)生活费资助,享受高校国家助学金二等及以上资助,原则上每生每年不低于3000元。


6、生源地助学贷款

(1)贷款金额:普通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低保、建卡学生学费超过同学段学费时,可以补充贷款,分别不超过16000元和20000元。

(2)贷款期限: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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