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事项名称 | 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新办 | 基本编码 | 501031027000 |
实施编码 | 11500000MB1679043W4501031027000 | 办理项编码 | 11500000MB1679043W450103102700001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行使层级 | 区县级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实施主体 | 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00000MB1679043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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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委托部门 | 无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法定办结时限 | 1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无 |
承诺办结时限 | 1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无 |
办理流程图 | http://23.99.185.200/cqqlk/rest/frame/base/attach/attachAction/getContent?isCommondto=true&attachGuid=9a172940-d7fe-4337-b873-225d58dfbb8d | 办理流程图说明 | 无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有自建系统(移动端) | 否 | 移动端办理地址 | 无 |
是否有自建系统(电脑端) | 是 | 电脑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
四办 | 网上办;一次办; | 村级代办 | 1 |
咨询方式 | 电话:023-43767579 |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023-43786086 |
受理条件 |
受理条件名称 | 受理条件审查标准 | 受理条件适用情形 | 受理条件类型 |
具有合法的市场主体资质 | 备案人应当具备营业执照等合法市场主体资质,并具备与销售的食品品种、数量等相适应的经营条件。 | 备案人应当具备营业执照等合法市场主体资质,并具备与销售的食品品种、数量等相适应的经营条件。 | 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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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符合要求 | 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 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 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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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信息 |
窗口名称 | 窗口电话 | 窗口地址 | 办理时间 | 交通指引 | 地图定位链接 |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五金市场监督管理所 | 023-43624335 |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西部金属交易城C2幢01号窗口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乘坐公交208、204、201到龙西岔路口站或者西部模具城站下车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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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万古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 023-43453177 | 重庆市大足区万古镇三元路76号附4号01号窗口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乘坐210、211到万古镇政府站下车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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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宝顶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 023-43788785 | 重庆市大足区宝顶镇南宋街20号01号窗口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乘坐205到龙家大院子下车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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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玉龙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 023-43738659 | 重庆市大足区玉龙镇玉龙街51号01号窗口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乘坐公交305、208到玉龙镇政府下车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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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宝兴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 023-43352316 | 重庆市大足区宝兴镇红桥社区3组宝丰路288号01号窗口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从大足汽车站乘坐客运车到宝兴镇汽车站下车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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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石马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 023-43737576 | 重庆市大足区石马镇马跑路209号01号窗口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乘坐公交210、211、306到赤英纪念馆站或者石马小学站下车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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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雍溪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 023-43735891 | 重庆市大足区雍溪镇红星路37号政府办公楼二楼01号窗口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乘坐公交211到雍溪镇政府站下车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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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季家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 023-43389362 | 重庆市大足区季家镇季丰街199号01号窗口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乘坐212到季家镇政府站下车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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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回龙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 023-43733806 | 重庆市大足区回龙镇新权路1号01号窗口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乘坐客运车到回龙镇汽车站下车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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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智凤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 | 023-43727583 | 重庆市大足区智凤街道龙棠大道41号01号窗口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乘坐公交105、104至同心佳苑或者绿地海棠湾站下车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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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通桥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 | 023-43331849 | 重庆市大足区通桥街道茅店社区6社88号01号窗口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乘坐公交402、203、204到通桥街道站、通桥镇政府下车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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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双路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 | 023-43336944 | 重庆市大足区双路街道双龙西路26号01号窗口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乘坐大足206、大足203、双桥401、双桥408到双路中学站、车城广场站、双桥公园站下车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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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龙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 023-43392507 | 重庆市大足区龙石镇人民政府新办公大楼01号窗口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乘坐客运车到龙石镇汽车站下车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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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高升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 023-43738264 | 重庆市大足区高升镇升龙街176号01号窗口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乘坐212到高升镇政府站下车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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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 023-43737242 | 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龙东路66号01号窗口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乘坐公交207、公交川渝7路到中敖汽车站下车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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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邮亭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 023-43528396 | 重庆市大足区邮亭镇联通大道38号附1.2.3.4号01号窗口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乘坐公交204、406到邮亭镇政府站下车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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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金山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 023-43731504 | 重庆市大足区金山镇原计生指导站二楼01号窗口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乘坐210、211到金山镇政府站下车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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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国梁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 023-43737671 | 重庆市大足区国梁镇街村社区(国梁政府旁)01号窗口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乘坐客运车到国梁镇汽车站下车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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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拾万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 023-43392611 | 重庆市大足区拾万镇拾万街32号01号窗口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从大足汽车站乘坐客运到拾万镇汽车站下车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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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 023-43350041 | 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双玉路120号01号窗口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乘坐公交212到三驱汽车站下车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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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 023-43624324 |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龙湖路91号01号窗口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乘坐201、208、305、306到龙水西湖岔路口或者龙水汽车站下车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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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 | 023-43762471 |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海棠路163号01号窗口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乘坐101、103、102到青少年宫下车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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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铁山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 023-43352004 | 重庆市大足区铁山镇多宝村一组01号窗口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乘坐公交212到多宝村站下车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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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高坪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 023-43737929 | 重庆市大足区高坪镇青龙街626号(卫生院对门)01号窗口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乘坐公交川渝7路到高坪镇政府站下车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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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古龙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 023-43739030 | 重庆市大足区古龙镇天龙街1号01号窗口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乘坐211到石堡站下车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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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珠溪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 023-43393735 | 重庆市大足区珠溪镇珠南街83号01号窗口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到大足汽车站乘坐客运车到珠溪镇下车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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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龙滩子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 | 023-43392617 | 重庆市大足区龙滩子街道巴岳大道8号01号窗口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乘坐公交203、401、402到理想城站下车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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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 | 023-43780362 | 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翠屏路100号01号窗口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乘坐101、103、105、201、203、205、207、204、208、210、211到大足汽车站下车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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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
法律法规名称 | 依据文号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颁布机关 | 实施日期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任务的通知》 | 国市监注发〔2021〕36号 | 附件三(第二条) | “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由审批改为备案,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实施。 | 市场监管总局 | 7/1/2021 12:00: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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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根据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党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正 | 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 全国人大党委会 | 4/29/2021 12:00: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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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 | 2021年4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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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信息 |
通过渝快办申报是否 对接自建系统 | 是 |
单点跳转地址 | http://wsbs.scjgj.cq.gov.cn:8888/QCDZH/api/User/userLogin | 跳转方式 | 返回地址网办嵌套 |
通过渝快办提交表单是否对接自建系统 | 是 |
提交推送地址 | http://wsbs.scjgj.cq.gov.cn:8888/QCDZH/api/User/userLogin |
面向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 设立变更 | 面向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 准营准办 |
生命周期 | 无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通办范围 | 全市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收费 | 无 |
收费标准 | 无 | 付费方式 | 无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办理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地址 | http://wsbs.scjgj.cq.gov.cn:8888/QCDZH/api/User/userLogin |
进度查询地址 | 无 | 结果查询地址 | 无 |
审批结果名称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无 |
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数量限制情况说明 | 无 |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 无 |
***服务 | 无 |
材料信息 |
材料名称 | 具体信息 |
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新办信息采集表 |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原件份数:1 纸质材料规格:无规格要求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来源渠道说明:申请人提供 材料必要性:是 材料形式:纸质 填报须知:申请人提供 受理标准:1.申请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报,内容清晰完整;2.对承诺事项签字或盖章。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任务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1〕36号)附件三第二条 备注:无 空白范本:http://23.99.185.200/cqqlk/rest/frame/base/attach/attachAction/getContent?isCommondto=true&attachGuid=fab29834-5359-41cb-9adb-df7f6ab88903 示例范本:http://23.99.185.200/cqqlk/rest/frame/base/attach/attachAction/getContent?isCommondto=true&attachGuid=4cc9af1a-c958-43d6-9df2-a8ceefcb7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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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信息 |
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收费减免情形 | 允许减免依据 | 收费性质 | 备注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办理环节 |
环节名称 | 具体信息 |
申请 | 步骤:申请与受理 环节名称:申请 环节人:廖红春 联系电话:023-43762471 审查标准:审查是否符合决定条件的具体标准 审查结果:结果是否做出决定,该环节是否出具相关文书 办理期限:0.0 办理期限单位:工作日 备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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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步骤:审查与决定 环节名称:审查 环节人:徐智勇 联系电话:023-43762471 审查标准:审查是否符合决定条件的具体标准 审查结果:结果是否作出决定,该环节是否出具相关文书 办理期限:1.0 办理期限单位:工作日 备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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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解答 |
问题 | 解答 |
无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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