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的杨女士因夫妻感情不合多次遭到家暴,她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婚姻。在民警的建议下,杨女士申请了大足首个“人身安全保护令”。民警呼吁市民,面对家暴要敢于依法维护自身权利。
3月15日,家住大足区棠香街道某小区的杨女士向大足区公安局南门派出所报警称,其与丈夫邓某在商讨离婚,结果婚没离成,还多次遭到丈夫的殴打,最近又遭到丈夫的威胁,希望民警给予帮助。
南门派出所民警随即赶到杨女士家,向她详细了解事发经过。原来,杨女士与丈夫邓某结婚多年,并育有一女。本来两人相处得很融洽,但最近一年,双方信任感越来越差,杨女士怀疑丈夫邓某和其他女性交往过近,邓某也怀疑妻子杨女士与其他男性有关系。两人在相互猜忌中感情慢慢破裂,并最终谈到离婚。
两人多次商议后都没能达成离婚共识,反而每谈一次离婚便争吵一次,期间,邓某还会对杨女士进行殴打。杨女士觉得邓某的做法不仅伤害了她本人,也会给女儿留下心理阴影。在几番思考后,杨女士决定搬出去独自居住,彻底切断与邓某的联系,期待大家冷静后可以好好商量离婚事宜。
杨女士搬离后,邓某不断拨打其电话,干扰杨女士生活。邓某得知杨女士与女儿还有联系后,甚至以女儿为要挟,让杨女士告知其住所。杨女士担心邓某打骂女儿,对此感到十分恐慌,最终向派出所民警寻求帮助。
了解情况后,民警联系上了邓某,并对邓某提出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据派出所民警介绍,不久前,邓某因殴打杨女士曾被传唤至派出所,杨女士担心邓某被处罚后会影响邓某的工作,继而申请民警作出调解处理。未料时隔不久,两人再次来到派出所。
经过民警教育,邓某信誓旦旦地表示,不会再对杨女士实施家暴。而杨女士向民警坦言,其念及双方毕竟夫妻一场,不希望丈夫邓某因此受到法律的处罚,影响其工作和名誉,进一步恶化两人的关系。但由于他们双方存在无法调和的矛盾,所以杨女士希望民警帮她找到一条离婚的途径。
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民警向杨女士解读相关法律条款后,建议杨女士到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以禁止邓某对其实施家庭暴力,或者对其进行骚扰、跟踪,从而双方更理性地面对婚姻。了解情况后,杨女士当即前往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3月21日,杨某拿着大足首个“人身安全保护令”来到派出所,民警表示将按裁定内容,协助人民法院执行。
民警介绍,从处理家暴的案例来看,受害人普遍认为夫妻之间打打闹闹不算什么,而在调查处理过程中,受害人往往也会因种种原因,不希望对方受到法律的处罚,惩戒效果甚微。新颁布的《反家庭暴力法》对各部门相互协作有了更明确的要求,其中“人身安全保护令”更像一支紧箍咒,较为明显地限制了施暴方进一步实施暴力行为。
民警提醒市民,经营家庭,尊重、沟通、理解、谦让是关键,同时,如果遭遇家庭成员实施家暴,应敢于向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妇女联合会等部门寻求帮助,依法维护自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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